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,范增玉的减刑理由为“在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”,与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>的解释》(节录)法释〔2012〕21号第四百四十八条相对应:
1月5日下午,记者来到这家担保公司。据公司一名工作人员介绍,这名男子已经来过三次,这次谁也没想到他会爬树。该工作人员接着说,爬树者是绵阳人,去年买了一辆二手丰田越野车,找到担保公司担保,后来还款过程中出现违约,公司收回了车。“被劝下来后,公司把车子还给了他”。目前,警方已就此事展开调查。
《贵州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主任张仕福被双开》“在B13-2区域,发现15名不明身份人员,14人持步枪,1人持手枪,正在武器禁区追捕一名平民。”行进途中,对讲机中传来5号哨位的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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